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13914709A/2022-08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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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10-17
天水市城市建设投资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
1、受市政府委托代表市政府经营城市公益性项目
2、为城市建设进行投资、融资
3、履行市列重点城市建设项目甲方总代理职责
4、受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市政府确定的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用地的储备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城市建设投资中心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土地储备科、融资与财务管理科、合同与财务管理科、合同与造价管理科、工程管理科。人员编制26人,实有人数20人。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21,325.5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89.5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9,236.0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其它收入0万元。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7.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城投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89.52万元,其中:
1. 人员经费89.5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缴费、医保、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2.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000.00万元。
3. 日常公用经费0万元,因我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没有做年初预算,故没有日常公用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9,236.00万元,其中七里墩军干路700万元、岷山公园1000万元、董家坪七号路200万元、麦积区中心大道区府路天河南路维修2200万元、成纪新城路网三期800万元、渭河三号桥2000万元、化债资金12,336.00万元。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因单位新成立没有此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因我单位新成立2021年度,单位资产总额为0万元,其中:公务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单价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我们对七里墩军干路、岷山公园、董家坪七号路、麦积区中心大道区府路天河南路维修、成纪新城路网三期、渭河三号桥6个重点支出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具体评价情况详见附件。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基本建设:指国民经济各部门为发展生产而进行的固定资产的扩大再生产,即国民经济各部门为增加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建筑、购置和安装工作的总称。
6.工程建设: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单位或部门,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
7.村镇建设: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现状和要求,以及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和历史情况等,统筹兼顾,综合部署村庄和集镇的各项建设。
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度天水市城建设投资中心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副本.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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