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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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2-10-17

天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具备代建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服务。

2.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住房安全,为全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提供服务。

3.负责市区和县城绿化的规划编制、技术指导、宏观管理及监督实施工作。

4.负责全市全域无垃圾环境治理和农村公厕建设,指导农村生活垃圾规划编制和设施设备建设工作。

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甘机编办通字﹝2012﹞58号文、天机编发﹝2012﹞18号文批复,成立天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为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天机编通字﹝2019﹞20号文批复代建办下设综合科、项目服务科、合同与造价科和村镇建设科等四个科室。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天水市接待办公室等事业单位更名的通知》(天机编通字〔2020〕24号),单位名称变更为天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人员编制及职能划转的批复》(天机编办批字〔2021〕13号),市代建服务中心人员编制27名,主任(副县级)1名、副主任(正科级)2名;内设综合科、项目服务科、合同与造价科、村镇建设科、园林绿化科和环境治理科6个科室,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7名。

二、市代建办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2830.9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据减少42740.18万元,下降93.79%。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830.90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占收入总计的100%。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2740.18万元,下降93.79%,主要是根据代建项目建设进度所产生的项目支出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天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支出为2830.9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据减少42740.18万元,下降93.79%。其中:

基本支出162.9万元,占5.75%,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1.54万元,下降6.62%,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项目支出2668万元,占94.25%,较2020 年度决算数减少42728.64万元,下降94.12%,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天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30.9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2740.18万元,下降93.7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30.9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6.46万元,下降5.85%。原因:主要是根据代建项目数量、工程进度和支出金额的情况,进行了预算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天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830.9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6.46万元,下降5.85%;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项目数量、工程进度和支出金额的情况,进行了预算调整。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8万元,占94.25%,主要用于天水市三畏园建设项目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是根据工程进度和支出金额的情况,进行了预算调整。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6万元,占0.5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取暖费和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等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7.74万元,占0.27%,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4. 城乡社区支出128.40万元,占4.5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积金、福利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0.60万元,占0.3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90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52.07万元,较上年减少13.7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公积金、奖励金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0.70万元、津贴补贴28.76万元、奖金3.83万元、绩效工资8.30万元、养老保险缴费15.3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5.87万元、公务员补助1.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5万元、住房公积金10.61万元、退休费0.78万元、奖励金25.03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0.83万元,较上年增加2.22万元,主要是因业务需要差旅费增加。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3.98万元、差旅费3.90万元、培训费0.45万元、工会经费1.05万元、福利费1.45万元。

五、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度无此项。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

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代建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附表.xls

附件2:市代建服务中心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市代建服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4:2021年度市代建服务中心绩效自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