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13914709A/2022-0837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2-10-17
天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预算、竣工结算及合同价的监督检查;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行政调解和技术鉴定;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备案;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推行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和招标控制价备查;全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定期编制和发布我市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建筑人工单价信息价、建筑材料综合预算价格信息价及二类建筑材料价差调整系数等; 参与大中型工程项目的开标、评标和定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依法对上述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惊醒查处;承办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情况
天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经费全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上级主管单位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编制人数10人,年末实有人数10人。
二、天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128.13万元,较2020年度130.26万元减少2.13万元,减少1.66%,主要原因是津贴补贴增资和个人取暖费增长。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128.13万元,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占收入总计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支出为128.1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28.3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1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和个人取暖费增长。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8.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1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1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20.79万元,减少2.67万元,减少2.21%,主要原因是津贴补贴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9.7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6.66万元,津贴补贴23.02万元,奖金2.86万元,绩效工资6.3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18.1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4.1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0.07万元,住房公积金7.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1.04万元,退职费0.99万元,奖励金20.05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7.34万元, 较上年增长0.54万元,增长7.35%,主要为办公费的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2.59万元、邮电费0.01万元,差旅费1.57万元、培训费0.22万元,委托业务费0.16万元,工会经费0.91万元、福利费1.13万元。
四、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决算“三公经费”2万元。与上年2万元相同,没有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5万元。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5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其他用车。采购时间为2009年,目前已折旧完毕。
八、预算绩效情况
无此项。
具体评价情况详见附件。
九、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工程建设: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单位或部门,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无障碍阅读


甘公网安备 62050202000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