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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3914709A/2022-08378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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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2-10-17

天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 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名城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名城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决定,协助配合相关部门拟订历史文化名城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有关规定办法,编制天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2)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日常工作,加强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及其保护组织的联系;

(3)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调研工作,为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4)组织编制和调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建立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数据库;

(5)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宣传工作;

(6)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专家评审、论证和咨询组织的联络协调工作;

(7)参与市区和县城绿化的规划编制、技术指导、宏观管理及监督实施工作;

(8)配合相关工作方案、办法、条例的拟定及修订工作;

(9)负责全市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的鉴定和保护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为副县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隶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编制26人,年末实有人数22人。内设综合科、名城保护科、古树保护科3个职能科室。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细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细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故表九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各320.0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增加18.06万元,增加了5.9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有所上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20.0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8.06万元,增加了5.9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有所上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0.0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20.0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8.06万元,增加了5.9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有所上调。其中:基本支出320.03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320.03万元。财政拨款收、支较上年决算增加18.06万元,增加了5.9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有所上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0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8.06万元,增加了5.9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有所上调。

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28万元,支出决算为2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究其主原因是2021年无预算的新增人员较多,增加了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02万元,支出决算为1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预算的新增人员较多,增加了基本医疗、公务员补助医疗等各类医疗保险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0.30万元,支出决算为256.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事项不再由财政代扣代缴,均由单位代扣代缴;二是2021年无预算的新增人员较多;三是人员工资有所上调。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92万元,支出决算为19.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预算的新增人员较多。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0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8.06万元,增加了5.9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有所上调。

其中:1.人员经费294.14万元,较上年219.67万元增加74.47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7.72万元,津贴补贴68.52万元,奖金7.71万元,绩效工资8.6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28.35万元,医疗保险11.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1万元,其他社保缴费0.29万元,住房公积金19.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8.56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25.89万元,较上年增加4.07万元。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6.52万元、差旅费5.99万元、培训费0.51万元、工会经费1.66万元、福利费2.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8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和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学习、培训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发生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护)费等。基本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一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金额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无此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docx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表.xlsx

名城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