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13914709A/2021-08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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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03-12
天水市房产服务中心(汇总)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示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政策制定和业务管理;
(二)负责全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负责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及产权产籍的管理;
(四)负责房地产销售市场、中介市场和租赁市场的规范和管理;
(五)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七)负责对现有未售公房和廉租房的管理、维修和租金的收缴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我中心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组建成立于1980年,原名称为天水市房地产管理局,内设办公室、财务科、房改科、房政科、物业管理科、市场科、执法监督科、住房保障科、租赁科九个职能科室;根据天机编发【2019】9号文件通知,天水市房地产管理局更名为天水市房产服务中心,编制28名,现有在职人员21名,离退休人员20名;下设市房产交易中心,副县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40名,现有在职人员38名;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5名,现有在职人员3名,退休人员2名。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5名,现有在职人员5名,退休人员1名。
天水市房产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由本级和1个二级单位组成。
天水市房地产产权交易管理服务中心是为副县级自收自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中心内设10个科室(办公室、产权监督科、财务科、产权交易登记科、房屋测绘鉴定科、房屋租赁科、市场信息科、产籍档案室、集体土地房屋登记科、麦积办事处),中心编制44名,现实有在职人员37名。
二、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1、全年收入
2021年收入预算983.24万元,比上年841.35万元增加141.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83.24万元,比上年841.35万元增加141.8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由天水市房产服务中心本级,2021年预算由天水市房产服务中心本级和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两个预算单位组成。天水市产权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有新增调入职工,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2、全年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预算747.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75.24%,比上年增加146.8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由天水市房产服务中心本级,2021年预算由天水市房产服务中心本级、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和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服务中心三个预算单位组成,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28万元。
(2)项目支出
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235万元,与2020年项目预算0万元增加20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离退休房补列入2021年预算。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96.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9.19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我中心非税收入6.56万元。
五、政府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单位的范围
天水市房产服务中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出国考察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和1个二级单位。
(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财政拨款预算5.05万元,比2020年预算 1.86万元增加1.5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任务加大,会议和业务培训增加。
1、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
2、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原因是天水市房产服务中心公车改革完成,车辆上交。
3、2021年出国考察费0万元,2020年预算数0万元无增减变化。
4、2021年会议费预算数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1万元,增加原因棚户区改造任务加大,会议和业务培训增加。
5、2021年培训费预算数4.0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1.86万元减少43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办力行节约通知。
(三)2021年机关运行费119万元,比2020年预算57.91减少8.28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厉行节俭,办公费减少。
(四)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我局固定资产原值4272.4万元,其中房屋价值3603.2万元,通用设备594.33万元,家具用具74.87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对我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总资金514.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项目自评得分为优良。
2021年市房地产产权交易服务管理中心绩效目标申报专项业务费35万元,其中:专项业务费25万元,电子政务云平台服务10万元,用于更好完成中心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及更好的服务办证企业及群众。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省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财政厅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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