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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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03-16

天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具备代建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服务。

2.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住房安全,为全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提供服务。

3.负责市区和县城绿化的规划编制、技术指导、宏观管理及监督实施工作。

4.负责全市全域无垃圾环境治理和农村公厕建设,指导农村生活垃圾规划编制和设施设备建设工作。

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甘机编办通字﹝2012﹞58号文、天机编发﹝2012﹞18号文批复,成立天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为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天机编通字﹝2020﹞24号文批复,天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天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

根据天机编办批字﹝2021﹞13号文批复,市代建服务中心人员编制27名。

代建服务中心下设综合科、项目服务科、合同与造价科、村镇建设科、园林绿化科和环境治理科等六个科室。

领导职数:主任(副县级)1名、副主任(正科级)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7名。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1年收入预算146.91万元。

(二)全年支出

2021年支出预算146.91万元。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146.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24万元,公用经费12.67万元。

2、项目支出

2021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7.82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113.5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0.57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0年持平;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六)单位运行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为1.75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年初资产净值总额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7万元、占100%,无形资产0万元、占0%。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预算中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人员经费预算表.xls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xls

收支预算总表2022090211514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