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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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09-26
天水市市场建设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根据天水市财政局《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级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的通知》(天财办〔2018〕66)文件精神,现将天水市市场建设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是贯彻落实市场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是参与拟订全市城乡市场建设发展规划
3、是受理、论证、审核市场开发建设的申请;
4、是筹集、引进市场建设发展资金;
5、是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城乡市场建设与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天水市市场建设处是按照国务院市场管办分离精神于1999年成立的正县级事业单位,2010年隶属建设口,处机关内设办公室、督查科、规划科、管理科、人事科等5 个科室。市编委核定我处共有职工52人;职工28人,其中县级7人,科级7人,科员4人,工勤人员10人。市处下辖秦州、麦积两个中心,职工56人,其中财拨人员12人,自收自支人员14人。现有离退休14人,其中:退休人员14人。
二、天水市市场建设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度,我单位收入为525.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1.17万元,占总收入91.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4.62万元,占总收入8.49%(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81.1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的单位为52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83万元,占90.3%,项目支出50.98万元,占9.7%。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25.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0.49万元,增加18.0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1.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4.6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81.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9万元,增长1.11%;完成年初预算93.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2017年人员工资有所增长且增浮较大(2)2017年年初结转结余0.05万元。
其中: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9.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3万元,增长7.79%;完成年初预算96.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增加及退休人员工资有所增长;
城乡社区支出 401.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2.52万元,增长25.84%;完成年初预算79.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有所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4.8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39.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2.51万元、津贴补贴197.4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14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78.54万元、抚恤金0.79万元、奖励金0.06万元、采暖补贴8.75万元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42.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22万元,印刷费0.61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0.11万元,电费0.62万元,邮电费0.51万元,取暖费2.04万元,差旅费6.95万元,会议费0.12万元,培训费1.51万元,劳务费0.05万元,工会经费1.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93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3.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3.74万元。
2017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4.62万元
(六)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的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天水市市场建设处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97万元 ,比上年减少12.83 万元,下降22.99%。主要原因是(1)2017年5月,我单位搬至政府分配的建筑科技中心办公,不用再支付租赁费,相应的维修费,取暖费也有所下降。(2)2017年发放人员交通补贴20.93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3.375万元,比上年下降2.5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3.375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资产总额为32.65万元,其中:公务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单价0台(套)。
三、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用。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天水市市场建设处2017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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