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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9-09-26

天水市市场建设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是贯彻落实市场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是参与拟订全市城乡市场建设发展规划

3、是受理、论证、审核市场开发建设的申请;

4、是筹集、引进市场建设发展资金;

5、是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城乡市场建设与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天水市市场建设处是按照国务院市场管办分离精神于1999年成立的正县级事业单位,2010年隶属建设口,处机关内设办公室、督查科、规划科、管理科、人事科等5 个科室。市编委核定我处共有职工50人;职工28人,其中县级4人,科级6人,科员5人,工勤人员7人。市处下辖秦州、麦积两个中心,职工56人,其中财拨人员12人,自收自支人员14人。现有离退休18人,其中:退休人员18人。

二、天水市市场建设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425.4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据增减少100.31万元,下降19.08%。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425.48万元,为人员工资、奖金,包干公务费,项目资金等,占收入总计的100%。较2017 年度决算数增减少100.31万元,下降19.08%,主要是退休人员转入社保;项目金额较去年减少,只有一个项目全市市场规划。

6.上年结转和结余0.0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4%,主要是2018年资金无结转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市场建设处支出为425.51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据减少100.3万元,下降19.08%。其中:

基本支出415.31万元,占97.6%,较2017 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59.52万元,下降12.54%,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转为退休人员,因此人员经费减少。

项目支出10.2万元,占2.4%,较2017 年度决算数减少40.78万元,下降80%,主要是可行项目较去年少,只执行了全市市场规划这一个项目。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市场建设处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5.4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0.31万元,下降19.0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5.2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5.89万元,下降13.6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42万元,下降77.14%。原因:在职人员减少转为退休人员,因此人员经费减少;可行项目较去年少,只执行了全市市场规划这一个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市场建设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25.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5.88万元,下降13.69%;完成年初预算94.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2018年在职人员减少转为退休人员,已移交社保。(2)2018年年初结转结余0.03万元,年末经费已上缴。

其中:

1.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3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96万元,减少55.41%;完成年初预算7.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在职人员减少转为退休人员,已移交社保;

2.  城乡社区支出 390.1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71万元,减少3%;完成年初预算86.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有所增长。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市场建设处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5.3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68.57万元,较上年减少59.55万元,主要是2018年在职人员减少转为退休人员,已移交社保。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46.74万元,较上年增加0.0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无变化。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74万元,比 2017年增加0.03万元,增长0.06%。主要原因是:2018年发放人员交通补贴17.2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市场建设处未开展绩效评价

十 、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实际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1.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

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天水市市场建设处部门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