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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9-09-26

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根据天水市财政局《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的通知》(天财办[2019]57)号文件精神,现将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按照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歧队工作方案并实施。

   3、查处秦州、麦积两区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复杂案件。

   4、参与市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阶段性和专项工作。

   5、查处秦州、麦积两区的法人违法违章建设案件。

   6、负责查办市局交办的城市管理方面的有关案件。

   7、配合做好政府组织实施的旧城拆迁方面的有关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五县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执法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支队内设综合科、执法检查科。

(三)人员情况

  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2人,实有人数12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8年度,我支队本年收入为459.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6.15万元,占99.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上年度结转结余3.7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支出为459.8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56.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40.29万元,增加了47.32%。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80.4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34.76万元,减少83.85%,完成了年初预算的39.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年初预算违法建筑拆除费150万元,当年实际支出5.71万元,由于上年度加大了对违法建设的整治力度,有力的震慑了违法建筑势态蔓延,违法建设存量减少。本年度城乡社区支出180.49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支出116.22万,比上年度增加了9.64万元,主要为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政策性补贴。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3.3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了65.32万元,主要为上年度财政拨付专项资金,拆除违法建筑物及立柱式广告牌,本年违法建设拆除劳务费为5.7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了15.21万元。场地租赁及暂扣物品看管费本年度支出0.8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了33.98万元,执法服装费及执法器材本年度支出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了13.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6.15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89.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0.7万元、津贴补贴43.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5万元,奖金3.58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01万元,奖励金21.69万元,采暖补贴2.75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43.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98万元、印刷费1.28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2.99万元、邮电费1.17万元、差旅费3.71万元、维护费0.49万元、租赁费0.88万元、会议费0.21万元、培训费11.02万元(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培训)、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5.71万元(拆除违法建筑物及立柱式广告牌)、委托业务费0.63万元、工会经费0.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万元(车改过度期间执法车辆运行及维护费)、其他交通费9.84万元 。

(六)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0.09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96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划转公共事务管理局,过渡期间留1台车辆保障综合执法。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099万元,较上年减少1.961万元,减少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划转公共事务管理局,过渡期间留1台车辆保障综合执法。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100%,变动原因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初步完成,周边兄弟单位考察学习减少。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27万元 ,比上年减少了51.39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度财政拨付专项资金,拆除违法建筑物及立柱式广告牌,本年违法建设拆除劳务费为5.71万元。本年度场地租赁及暂扣物品看管费支出0.88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13.94 万元,比上年增加13.94万元,增长10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未,我单位资产总额为60.2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50.41万元,专用设备1.61万元 ,家具用具8.24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单价00台(套)。

(八)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没有开展绩效评价项目。

三、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