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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20230627-230237-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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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09-15
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根据天水市财政局《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按照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歧队工作方案并实施。
3、查处秦州、麦积两区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复杂案件。
4、参与市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阶段性和专项工作。
5、查处秦州、麦积两区的法人违法违章建设案件。
6、负责查办市局交办的城市管理方面的有关案件。
7、配合做好政府组织实施的旧城拆迁方面的有关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五县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执法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支队内设综合科、执法检查科。
(三)人员情况
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2人,实有人数12人。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我支队本年收入为177.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59万元,占97.18%。上级补助收入5万元,占2.82%。较2018年度决算数据减少278.56万元,下降37.84%。
1.财政拨款收入177.59万元,较2018 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278.56万元,下降37.84%,
2.上级补助收入5万元,为先进党组织奖励的收入。较2018 年度决算数增加5万元。
3.上年结转和结余279.3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增加275.65万元,增长1.26%,主要是预算项目条件变化未执行完。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支出448.5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据增加268.07万元,增长40.24%。其中:基本支出为175.56万元;占39.14%,较2018 年度决算数增加2.07万元,增长0.99% ;项目支出273万元,占60.86%,较2018 年度决算数据增加266万元, 增长了2.57%。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51.7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7.91万元,减少了0.9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72.5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3.56万元,下降56.3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0万元,下降100%。原因该工程我单位支付已完成。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5.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5.1万元,增长61.06%。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年初预算违法建筑拆除费120万元,由于上年度加大了对违法建设的整治力度,有力的震慑了违法建筑势态蔓延,违法建设存量减少。本年违法建设拆除劳务费增加,比上年度增加了12.6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5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12.6万元,较上年减少3.62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原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59.99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2.72万元,主要是执法人员培训的原因。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0.09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划转公共事务管理局,过渡期间留1台车辆保障综合执法。
1、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为: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划转公共事务管理局,过渡期间留1台车辆保障综合执法。
2、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因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初步完成,周边兄弟单位考察学习减少。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99万元 ,比上年增加了2.72万元,增长了0.12%。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拆除违法建筑物力度加大,本年违法建设拆除劳务费为18.32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万元.比上年减少13.04万元,减少了69.23%。变动原因为上年购置了办公桌椅。
(八)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80万元,共组织对 城管执法办案补助经费、违法建筑拆除工程 、全市综合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费 3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城管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86.12分(良),违法建筑拆除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83.2分(良),全市综合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费项目自评得分为82.44分(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37万元,完成预算的20.56%。
三、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部门决算表和项目绩效自评
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0年9月15日
附件:1.2019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556285865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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