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建设工作要求,经过前期配置和测试,天水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系统已初步完成建设,即日起开展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概念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面积、销售价格、处分权利,禁止上市交易、实施封闭管理,面向本市住房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和引进人才等群体配售的具有保障属性的住房。后续保障范围将逐步扩大到整个工薪收入群体。
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建筑质量和验收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确保达到基本入住条件。
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售后管理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封闭管理,不得变更为商品住房以买卖、赠与等方式上市交易。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5年后或不满五年但存在特殊情形的,可申请指定的机构(原开发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回购或封闭流转(转让给取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购证》的其他家庭)。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回购或封闭流转价格按照购房款+利息-房屋折旧的原则核算。购房人自行承担的装修费用,不予补偿。计算公式:回购价格=原购买价格+[原购买价格×申请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房屋持有年限]-[原购买价格×(交付使用年限×2%)]。
四、申请条件
(一)以家庭为单位申购,18周岁以下的家庭成员应当计入家庭人口,不影响其成年后享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政策;18周岁及以上的家庭成员可计入家庭人口,也可作为单户家庭独立进行申购。申购家庭应选取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
(二)申购家庭至少有一名成员拥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稳定就业(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三)申购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所在县区人均住房面积(自有住房包括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棚改安置房等,不包括农房)。
(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县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每个家庭只能申请购买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已享受过房改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须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
五、申请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有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意向的申请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进入天水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系统,实名注册,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进行线上申请。也可前往街道县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武山县和张家川县还可以到政务大厅服务窗口)由工作人员指导完成线上流程申请。
1.登录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点击链接:天水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试行)。2.直接访问网址:https://lhk.mohurdic.org.cn/1241001#/ 3.用手机微信扫描天水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小程序二维码,进入天水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微信小程序申请。

六、咨询电话
秦州区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0938-8213257
麦积区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0938-2088163
秦安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0938-6522281
甘谷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0938-5625606
武山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0938-3420059
清水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0938-7153228
张家川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0938-7881732
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0938-6835360
七、特别说明
因《天水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还在制定中,申请条件如有变化,以正式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
天水市房产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