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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天水市2020年下半年购房促消费活动资金奖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5 16:48
信息来源:房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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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建局,市、县房产交易中心: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天水市2020年下半年促消费活动资金奖补实施方案》《天水市2020年下半年购房促消费活动资金奖补实施细则》精神,给购房人领取奖补资金提供便捷服务,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在两区购房人员需要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卡复印件

4、2020年9月10日以后购房付款凭据原件及复印件

5、2020年9月10日以后取得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填写《实施细则》附件1在市房产交易中心审查合同备案情况并盖章

7、购房人凭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及附件1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科(市建筑科技中心14楼1413室)审核登记。

(二)在五县购房人员需要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卡复印件

4、2020年9月10日以后购房付款凭据原件及复印件

5、2020年9月10日以后取得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填写《实施细则》附件2在县房产交易中心审查合同备案情况并盖章;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盖章。

7、购房人凭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及附件2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科(市建筑科技中心14楼1413室)复审登记。

二、有关要求

1、购房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必须齐全,各种票据出具时间均在2020年9月10日以后,所购房屋主要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发生买卖关系的新建商品房。

2、各县住建局、市(县)房产交易中心要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切实领会促消费扩内需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认真负责的做好审查、审核工作,对有关不明确的事项要及时沟通联系,确保购房促消费奖补资金有效落实。

3、如购房奖补资金在发放后期出现资金少、申请人员集中的情况,可采取摇号等方式予以发放。

 

 

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