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水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办法》(天政发[2000]103号)的规定现将初步核审享受住房补贴的职工住房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有不实,可通过电话、来函、面谈等形式进行反映;如无不实,将按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公示时间:2021年4月6日—4月20日。
联系电话:天水市房产服务中心房改科:8285997
附件:2020年度住房补贴发放核审表
附件:2020年度住房补贴核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