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抢抓国家大规模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机遇,着力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我公司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天政发〔2014〕82号)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天水拖拉机厂及焦化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1、天水拖拉机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
项目位于天水市麦积区社棠路54号,2017年4月21日,市发改委以天发改投资〔2017〕144号批复项目立项,计划新建18层住宅楼4栋,共535套,项目总建筑面积68621.44㎡,总投资21967.63万元,其中申请国家专项补助资金4833.67万元,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900万元,其他融资5286万元,企业自筹8947.96万元。2019年5月24日财政拨付债券到帐290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已全部使用。
项目于2019年11月完成招投标后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14层主体工程建设。
2、天水焦化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
项目位于天水市麦积区陇昌路西53号,项目建设18层住宅楼2栋,共215户,总建筑面积26156.61 ㎡,总投资8218.41万元,其中申请国家专项补助资金656.13万元,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100万元,其他融资3524万元,企业自筹2938.28万元。2019年5月24日财政拨付债券到帐110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已全部使用。项目已基本建成并交住户入住使用。
天水市工业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