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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积极完善房地产调控措施 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发布日期:2025-10-30 10:34
信息来源:局房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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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决策部署,切实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期,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天水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天市建〔2025〕119号),多措并举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

《通知》在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方面明确:一是新建商品房办理预售许可时形象进度需达到主体结构封顶。对于因开发企业原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引起购房群众投诉信访较多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办理预售许可,实行现房销售。自2025年起将逐步提高现房销售比例,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现房销售。二是要求开发企业在提交“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时,需提供工程款支付凭证。三是新开发房地产项目分批次办理预售许可,其中首批预售许可楼栋(套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划许可楼栋的50%;已预售楼栋去化率达到50%以上的,方可办理下一批次预售许可。四是鼓励高品质住宅项目实行现房销售。商品房现房销售,应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在规范预售项目抵押融资监管方面明确:对于已办理预售项目,除经市城市融资协调机制批准的“白名单”融资抵押外,不动产登记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对于按照“白名单”政策要求办理了抵押融资的房地产项目,贷款资金须严格按要求实行闭环管理,接受住建部门及贷款银行共同监管,相关资金必须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严禁违规挪用。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落实行业监管职责,不断优化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为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提供长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