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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深入推进

发布日期:2022-04-30 11:23
信息来源:政务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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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工改办指导帮助下,各县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勠力同心、精准施策,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为进一步纵深推进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经市工改办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印发了《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天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天政办函字[2022]3号),增补了市林草局、国网天水供电公司、天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甘肃水投天水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水供热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为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推进落实水、电、气、暖等市政服务类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奠定了基础。同时增补了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为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办理提供了保障。

二是开展常态化督导考核,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市工改办把常态化督查检查工作作为推动全市工改工作的重要抓手,第一季度开展督查检查2次,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跟踪记录,对典型问题重点查办,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切实做到了责任到人。积极发挥成员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对牵头工作和县区对口部门相关工作任务的督促指导和推进落实,针对省工改办2021年度考核评价通报问题,市工改办办通过线上系统调度,线下实际核查,查找问题根源,印发了《2021年度天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考核评价结果的通报》(天工改办发[2022]1号),对各县区年度考核结果,受理项目数,办件数量,上传标准事项覆盖率,中介服务项目数、市政公用服务项目数、区域评估项目数等重要指标进行调度通报,督导各县区及市直相关审批部门对存在问题切实整改到位。并安排专人每日在微信工作群发布办件逾期、受理不及时等情况,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办理,协调项目前期策划生成、联合测绘、联合验收项目的审批,切实提高审批效能。

三是积极推进“一网通办”,实现相关系统数据共享。按照“一网通办”工作总要求,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相关部门既有审批系统深度融合,截至目前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投资在线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环评审批系统完成对接,基本实现项目申报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等过程信息和审批结果信息实时共享。依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2.0》和《标准审批事项清单》,完善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与省级审批事项的对应关系,进一步增强了信息共享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四是完善“中介超市”, 加强项目中介服务。在改革推进过程中,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更加规范、高效、透明的中介服务市场,市工改办以工程项目建设为突破口,持续加强工程中介服务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发改、交通、自然资源、住建等12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员单位,对照各自入驻中介超市的共计49个事项清单,对本部门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再梳理,取消缺乏法定设立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并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项目的名称、关联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收费标准及依据、服务时限等信息要素,清理规范中介事项。对依法注册并具有法定中介服务资质,或依法不需要资质但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摸底统计,为解决好服务不好找、价格不好谈、“熟人经济”等行业问题打好基础,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市场,实现中介机构“一次入驻、全市通行”。截至目前已有35家企业注册进驻,持续完善测绘单位名录库。

五是完善配套制度体系,不断优化夯实改革工作基础。依据近年来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市工改办对原有急需修订的制度,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后,于2022年3月由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联合印发了《< 天水市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实施细则>< 天水市工程建设项目“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管理规定>的通知》(天资发〔2022〕38号);由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等单位联合印发了《天水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天资发〔2022〕39号);由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联合印发了《天水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细则》的通知》(天资发〔2022〕40号)等三个配套制度,进一步夯实了改革工作基础,为深入推进改革进程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