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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建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第五督导组在天水进行督导检查

发布日期:2022-06-18 19:29
信息来源:市安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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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6日—17日,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第五督导组先后深入甘谷县、秦州区、麦积区,对我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听取相关部门情况汇报,仔细询问相关房屋建设、经营使用情况,认真查阅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台账及问题整改等资料。市政府副市长胡志勇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督查。

  17日下午,召开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第五督导组天水汇报会,市政府副市长胡志勇,市政府副秘书长张炜,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会上天水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住建局局长任佩光汇报了天水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了县区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督导组对天水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反馈了本次督导情况,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扎实开展“百日行动”,按时完成排查整治工作。二要边查边改,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依法依规、分级分类有序处置,确保自建房合法、可靠、安全。三要做好信息报送,按时按规定报送相关数据信息,并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针对督导组反馈的意见,市政府副市长胡志勇对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了再安排、再部署。他强调,一要压实责任,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靠实部门行业监管职责,压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联动、督导检查和宣传教育,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要狠抓落实,统筹市区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鉴定机构等人员力量,高标准、严格要求持续推进排查整治,对已排查鉴定的隐患房屋和D级危房,对照工作要求,严格实行闭环管理,迅速整治,全面销号。对后续排查鉴定的危房,一律做到责任清、任务明,边查边改,不留盲区。同时,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建立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整治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