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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开展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专项督查

发布日期:2023-05-15 17:28
信息来源:市名城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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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全市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题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三抓三促”行动深入开展,把抓学习、抓执行、抓效能放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一线,真抓实干、抓紧快干,真正使我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5月9日至11日,市住建局、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相关负责人组成督查组,对我市各县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督查组深入各县区,通过查看资料、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县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历史建筑普查确定、已公布的历史建筑测绘建档、住建部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信息平台的填报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标志牌设立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进行了现场反馈,并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立行立改。一要在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这笔宝贵财富。二要持续加大历史文化资源的普查力度,按照“应保尽保,应纳尽纳”的原则和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要求,扎扎实实开展普查工作,对筛选出的应保护的历史建筑,及时进行确定、公布,并纳入保护名录。三要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及运营,努力提高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产生的经济效益。四要加大《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保护古树名木的自觉性,形成全民保护古树名木的良好氛围。五要将历史文化遗产和古树名木保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到位。六要将古树名木保护责任传导到乡镇、街道、社区等日常管护责任单位,签订日常管护责任书,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加强与市自然资源、文保等部门联系,紧密协作,形成部门联动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