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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月报

发布日期:2019-12-06 18:01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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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1月,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全面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向好。

一、全市安全生产总体形势

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5起,同比下降45.3%;死亡41人,同比下降29.3%;受伤22人,同比下降38.9%;直接经济损失415.74万元,同比下降20.1%。

(一)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0起,死亡36人,受伤21人,直接经济损失12.74万元。同期比四项指标呈现全面下降趋势,即事故起数减少28起,下降48.3%,死亡人数减少14人,下降28%,受伤人数减少14人,下降40%,直接经济损失减少85.78万元,下降87.1%。其中:道路货物运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4起,死亡31人,受伤18人,直接经济损失12.16万元;公路旅客运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2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0.07万元;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0.43万元。

----建筑施工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342万元。同期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上升33.3%,直接经济损失增加82.2万元,上升31.6%,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持平。其中:房屋建筑业发生高处坠落事故1起,死亡1人,无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道路工程建筑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无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0万元;建筑装饰发生高处坠落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82万元。

----制造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无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1万元。同期比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和死亡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下降41万元,下降40.2%。

农林牧渔业及其他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县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秦州区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4起,同比下降39.1%,死亡人数12人,同比下降36.8%,受伤人数8人,同比上升14.3%,直接经济损失323.66万元,同比上升112.4%。

2、麦积区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4起,下降17.6%,死亡18人,同比上升12.5%,受伤人数10人,同比下降37.5%,直接经济损失1.9万元,同比下降98.9%。

3、甘谷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起,同比下降66.7%,死亡4人,同比上升33.3%,受伤3人,上升1倍,直接经济损失减少77.01万元,下降1倍。

4、清水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起,同比下降71.4%,死亡2人,同比下降71.4%,无受伤和直接经济损失。

5、秦安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起,同比下降40%,死亡4人,同比下降20%,受伤1人,同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10.18万元,同比下降26.2%。

6、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下降21.6%。

7、武山县、张家川县未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至11月份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8人,受伤4人(其中重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分别是甘谷县3月14日和麦积区3月23日发生的各死亡4人道路交通事故。去年同期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2019年1-11月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分析

一是1-11月份,四项指标全面下降,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全面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向好。

二是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中,交通运输、邮政、仓储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比分别是85.7%和87.8%,道路运输业是影响我市安全生产的主要领域。

三是道路运输事故中,按照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车辆的类型区分:重型货车、吊车及轻型货车发生事故22起;两轮、三轮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事故12起;公路旅客运输车辆发生事故3起;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车辆发生事故3起;农用三轮车发生事故2起,超限、超载、超速是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

四是全市7个县区中,5个县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2个县区“一降一升”。

五是全市发生的35起事故中,1月份发生1起,占总数3%;2月份发生4起,占总数13%;3月份发生6起,占总数19%;4月份发生3起,占总数9%;5月份发生2起,占总数6%;6月份发生4起,占总数13%;7月份发生2起,占总数6%;8月份发生3起,占总数9%,9月份发生3起,占总数9%,10月份发生4起,占总数13%,11月份发生3起,占总数9%。事故高发期为2、3、6月份和10月份。2、3、6月份为复工复产期和年度生产高峰期,10月份出现年底赶工期、抢进度阶段,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易发。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安委会第五次会议和市安委会第四次会议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靠实党委政府、行业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    

(二)做好冬季安全事故预防工作。近期,全市出现大面积降温、降雪等极端天气,一些企业为了赶任务、抢工期容易忽视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容易集中反弹,要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针对天气多变、气温起伏大的特点,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火防尘,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漏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抓好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强化对重点部位和电梯等关键设施的安全管理;要突出中小学生、农村群众、客货运驾乘人员等重点群体,深入商场和超市、客运站、学校等重点地区和人员密集场所,大力开展互动、体验、提示等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要突出危化和烟花爆竹、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文旅等重点行业领域,有针对性地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全面防控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天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