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州)农牧(畜牧)局(委),省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第四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和全省产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推广应用秸秆汽喷破壁发酵饲草生产技术,加快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经商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研究确定了2018年各地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工作任务和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计划(见附件1),现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完成秸秆饲料化利用任务
各地要把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作为保护生态环境、支撑草食畜牧业发展、促进绿色农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的有效手段,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我厅印发的《甘肃省秸秆饲料化利用“十三五”规划 (2016—2020年)》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机械设备配套,积极推广成熟实用技术,创新利用模式,充分发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撬动和示范带动作用,加大本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推动秸秆饲料化利用。要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全面完成1420万吨的年度秸秆饲料化利用目标任务。
二、积极推广应用秸秆汽喷破壁发酵饲草生产技术
应用秸秆汽喷破壁发酵饲草生产技术可使农作物秸秆纤维素、半纤维素、木质素等物质的化学键裂解,提高可溶性糖的比例和消化利用率,饲喂牛羊具有一定的增重效果,可节约精饲料用量、降低饲养成本和改善牛肉品质。在全省第四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和全省产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省政府领导要求积极推广应用这一新技术。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为全省大范围推广积累经验,2018年先行组织开展试点,计划在平凉市扶持建设5家、在张掖市扶持建设2家实施主体,省级财政对秸秆汽喷破壁发酵饲草生产设备购置按每家7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共安排补助资金525万元。计划扶持灵台县已有相应基础条件的肉牛养殖企业,继续开展秸秆汽喷破壁发酵饲草生产技术探索,完善安全生产流程,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50万元。试点推广工作由市级农牧(畜牧)部门组织实施,市上要尽快组织相关县区科学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基础条件好、技术力量强、管理规范的规模养殖场或企业建立秸秆汽喷破壁发酵饲草生产加工配送中心,示范带动有意愿的养殖大户、贫困户积极参与,县区要制定具体的示范推广工作方案,经市上审核批复汇总后,于3月30日前报我厅备案。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促指导,精心开展试点推广工作。试点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试点成效、经验做法和成功模式,工作总结于10月底前上报省农牧厅。为了加强技术研究和工作指导,破解技术瓶颈,省农牧厅组织省内相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省草食畜产业技术体系专家成立课题组,开展秸秆汽喷破壁发酵饲草生产相关技术科研攻关,对设备的安全性、技术的先进性、效益的经济性进行系统研究,进一步优化完善技术工艺流程,制定生产技术和利用技术规程,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利用模式,省级财政安排科研工作经费100万元。
三、认真实施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
为进一步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继续组织实施秸秆饲料化利用和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项目。秸秆饲料化综合利用项目安排在张家川等7个深度贫困县实施,省级财政每县安排补助资金30万元,共安排资金210万元。项目资金切块下达到县,项目实施主体为秸秆饲料化利用生产加工企业、牛羊规模养殖企业(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优先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安排,每个项目实施主体安排补助资金10万元,完成2000吨以上的秸秆饲料化利用任务。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秸秆饲料化利用有关的收获、粉碎、揉丝、裹包等加工机械设备、裹包薄膜及发酵菌剂购置,青贮氨化窖池、秸秆饲料储备库建设。项目建设任务完成、验收合格后,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足额兑现给项目承担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各项目县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技术指导,公正、公开、公平遴选项目承担单位。要将项目实施与脱贫攻坚紧密挂钩,优先向贫困乡、贫困村倾斜安排,通过入股分红、到企业合作社务工等方式吸引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参与项目建设,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带动贫困农户增收。要尽快组织项目实施主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由县上审核、汇总批复后,于2018年3月30日前报省农牧厅、市州农牧(畜牧)局(委)备案。县区农牧(畜牧)局要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项目任务责任书,明确项目任务目标、实施内容、资金使用、建设期限等。要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加大督促指导,加快建设进度,确保于2018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秸秆饲料化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项目由省、市州秸秆饲料化利用技术研究和推广单位实施,主要进行关键技术引进与研发,成熟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技术培训,秸秆资源调查、监测、统计等工作,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15万元,其中安排临夏等11个市州55万元,省级有关单位60万元。
四、切实加强宣传动员和技术指导
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培训班、现场会等传播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秸秆饲料化利用有关的政策措施、工作成效、实际经验、成功模式、先进典型,宣传秸秆饲料化利用对节约资源、改善环境、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作用和贡献,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营造开展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的良好环境。要采取有力措施,依托科研、教学、推广单位和企业,组织科研力量,加强秸秆饲料化利用的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引进、推广省内外的新技术成果,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的技术水平;组装集成、示范推广秸秆饲料化利用成熟技术,不断扩大技术覆盖面,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的技术含量;加强对基层管理人员、企业技术人员和农牧民的技术培训,增强技术素质,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效益。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要加大对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技术指导,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要建立秸秆饲料监测点,组织开展全省粗饲料资源调查及营养价值GI评定工作。
五、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为发挥绩效评价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科学评价工作实施成效,根据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今年起要全面对秸秆饲料化利用专项实行绩效考评工作,评价工作分省、市两级进行。市级绩效评价工作由市(州)农牧(畜牧)部门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量化打分,形成书面评价报告连同相关附件资料(见附件3),于12月5日前报省农牧厅草原处和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省级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在市级评价工作完成后进行,由省农牧厅组织抽调相关专家通过座谈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勘查、入户调查、量化打分等形式进行,并将考核工作延伸至县,考核评价结果将做为下年度分配资金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