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旅游行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整治和规范天水市旅游行业秩序,优化旅游消费环境,严厉打击旅游业务层层转包、不规范签订旅游合同、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广告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营造安全、公平、有序、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推动天水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2026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旅行社方面。 虚构景点、夸大服务标准、模糊酒店星级、隐瞒购物安排等虚假宣传行为;在线旅游平台发布虚假旅游产品信息,纵容不实宣传的行为;“零团费”“超低价”等不合理低价游行为;旅游业务层层转包、违法委托行为;未签订规范合同且未落实服务质量管控的行为;变相转包业务、擅自将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或无资质主体接待行为;擅自招徕、组织、接待游客并提供包价旅游服务的行为;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超范围经营的行为;提供不合格产品和服务、随意变更项目和路线、随意变更旅游合同;无旅游包车合同或包车合同不规范;不明码标价搞价格欺诈、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等行为。
(二)导游人员方面。重点整治无资质从事导游或领队活动、私自承揽旅行团业务、旅途中甩团或甩客、以虚构事实、言语施压、变相刁难等手段强制游客购物、强迫游客参加自费项目,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导游证、非法转让执业许可;导游执业不规范,未携带电子导游证、不佩戴身份标识;导游证过期、暂扣、吊销后仍继续执业的行为; 导游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的行为;安排参与色情、赌博、毒品等违法违规项目;损害国家利益与民族尊严等行为。
(三)在线旅游经营方面。重点整治网络平台内经营者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低于成本价旅游产品,虚假承诺、诱导平台外交易的行为及虚假宣传;违规收取定金,将游客交由无资质主体提供服务的行为;无证人员通过网络违规承揽导游业务的行为;捆绑销售、层层转包、从事违法违规旅游活动、提供缺陷旅游产品和服务侵害人身财产安全等行为。
(四)文旅行业监管及执法人员违纪违法行为方面。 旅游市场监管中推诿扯皮、监管不力、有案不查、失职失责的行为;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影响公正执法的行为;旅游投诉处置不及时、办理不规范、核查处置不到位的行为。
二、举报受理方式
欢迎广大游客、市民及社会各界如实举报旅游行业违法违规线索,具体受理渠道如下:
1. 便民服务热线:12345(受理投诉、意见及建议,统一分拨处置);
2.举报咨询电话:0938--6825981;
3.来访地址:天水市秦州区春风路天水市政务中心2号楼13楼1303室。
三、举报注意事项
1. 举报需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以及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涉事单位(人员)、具体经过等信息,建议附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照片等证据材料,以便快速核查处置。
2. 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四、温馨提示
1. 请广大游客、市民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规范旅游合同,仔细核对行程、费用、购物点等条款,不轻信虚假宣传、不合理低价游,谨防上当受骗。
2. 旅游途中注意人身与财产安全,不前往未开发、无安全保障区域;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保留完整证据,及时通过上述渠道举报。
3. 严正告诫全市文旅经营单位、导游及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行业规范,诚信守法经营、规范优质服务,自觉维护天水市旅游行业良好形象。
特此公告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