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文物局公布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我县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组织开展遴选认定工作,经县文物保护研究中心遴选申报,专家审核研究,武山县两处文物:四八四一工程烈士纪念碑、红二方面军强渡渭河洛门渡口遗址成功入选甘肃省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



红二方面军强渡渭河洛门渡口遗址,是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武山县重要新发现,位于甘肃省武山县洛门镇渭河大桥处,见证了1936年10月,贺龙、任弼时率领的红二方面军左路部队在当地群众协助下,乘夜色突破敌军封锁、冒雨强渡渭河的壮烈历程,是红军长征史上的重要印记。在“四普”调查中,通过向县红军长征强渡渭河纪念馆、县史志办查阅核实党史资料、进行口述访谈,实地调查,在洛门镇渭河大桥处确认了红二方面军主力强渡渭河的渡口。该遗址通过地理特征与党史文献的互证,印证了红军在敌军围堵和天险阻隔下的战略决策与革命精神,为研究长征史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见证。

四八四一工程烈士纪念碑位于甘肃省武山县山丹镇,1980年由兰州军区后勤部立碑,纪念20世纪70年代建设“四八四一工程”(国防仓库群)时牺牲的73名烈士,该纪念碑是研究20世纪70年代甘肃地区军事战备设施建设的重要实物见证,展现了人民解放军和建设者不畏艰险、甘于奉献的革命精神。该碑不仅对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传承红色文化具有深远意义,而且为了解该地区近现代军事史、纪念碑艺术及国防工程建设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2012年公布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现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常年开展缅怀纪念活动。

此次入选的两处革命文物镌刻着党和人民奋勇拼搏的光荣过往,铭记着中国革命的壮阔历程与感人故事,是党和国家不可多得的珍贵财富。我们应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用好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的战略高度,切实扛起革命文物保护管理的责任担当,持续提升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质量与效能,让革命文物承载的红色精神代代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