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市水务局四级调研员叶应多、市水土保持总站副站长黄堃带领市县相关人员对清水县行政执法检查重点项目进行了督查检查。

督查检查组先后深入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庄浪至天水段工程、清水盘龙山100MW风电项目,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检查全县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变更管理、后续设计、监测管理、措施落实、监督检查、补偿费征收、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等情况后认为,清水县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领导重视,责任靠得较实,审批项目日常监管到位。

监督检查组要求,清水县要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把“强监管”的主基调贯穿水土保持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切实强化水土流失防治。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全覆盖。适应新环境新举措,提升监管水平。要立足新时期水土保持“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的要求。针对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和关键环节,实现检查精准化,监管常态化,实现审批更快捷、监管更严格、服务更优质。要不断查找问题,总结经验,筑牢水土保持生态屏障,不断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