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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 —强监管、严执法

发布日期: 2023-11-03
信息来源: 秦安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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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水务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办水保〔2019〕172号),严格履行人为水土流失监管责任,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在服务上发力,在效能上提高,在监管上创新,巩固提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


年初,县水务局印发《秦安县水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通知》(秦水发〔2023〕133号),对今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完成水利部、省水利厅2023年遥感监管任务,现场核查图斑10个,生产建设项目现场监督检查14次,批复报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1个,其中:报告书2个,报告表9个,完成报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8个,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578万元。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未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临时堆土未采取苫盖措施、施工道路未洒水除尘、沉淀池未清理清运及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情况的生产建设单位,现场签发检查意见表,要求限期全面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