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张家川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牢固树立“诚信为本”的理念,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强化合同订立、履行等重点环节管理,防范转包、违法分包、出借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参建各方市场主体行为,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张家川县水务局以“水利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为契机,在项目招投标、法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等环节,对投标单位、建设单位和主体工程中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诚信约谈,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诚信约谈重点是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意见》。并针对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对履行合同诚信履约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二是工程参建各方要自觉履行投标承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规定、设计文件以及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严格按照投标承诺配备主要管理人员,并满足相关规定及工程建设要求;三是项目法人要加强对工程参建各方的管理,要对参建各方市场行为进行管理,督促其履职到位。

通过开展诚信约谈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各参建单位、企业纷纷表示将恪守承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规定、设计文件以及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践行社会责任,把诚信、质量和安全放在水利工程建设的首位。营造了“守信光荣、失信可耻、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风气,形成诚信建设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全面提升了水利建设领域的信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