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强化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协同,促进全县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利用,7月5日,秦安县水务局召开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会议。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县司法局副局长、县公安局、县法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秦安县水务局、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明确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围绕9类水资源保护方面的突出违法行为展开,以违规取用水专项整治为基础,通过强化监管执法司法协同,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依法整治全县黄河流域各类违法取用水问题,加快推动有关问题整改,从严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有效规范全县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保护、开发、利用,有力维护涉水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助推全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开展全县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以全县“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强化部署、迅速行动,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工作落实。二是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召开工作协调推进会,建立完善水行政执法部门协同机制。水务局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与检察院和各镇强化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综合运用圆桌会议、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共同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做好水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探索形成精准执法的举措和机制,切实推动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链条落实法定水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