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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将全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补助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发布日期: 2019-07-29
信息来源: 水旱灾害防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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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工作,保障系统长期发挥效益。依据水利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要求》(办防〔2019〕102号)、甘肃省水利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甘水汛发〔2016〕249号)。天水市将全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补助经费200万元列入市级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市级和各县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监测预警站点、群测群防设施设备故障修复和升级改造、第三方专业运行维护单位运行维护费用。截至目前,全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395万元,已经落实到位运行维护经费345万元。运行维护经费的落实,保障了市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正常运行,保证了监测预警站点故障能够得到及时修复。据统计,目前全市山洪灾害自动雨水情监测站点正常率90%以上,无线预警广播站点正常率85%以上。为全市安全度汛提供了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