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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与市政务大厅开展政务服务业务对接工作进一步优化调整窗口配置

发布日期: 2019-06-13
信息来源: 政务服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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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确保市政务大厅水务窗口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市水务局按照《天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关于与进驻部门单位相关事宜对接的预通知》(天政务发[2019]12号)文件要求,市政务大厅负责人及其相关科室负责人同市水务局首席代表进行了政务服务对接工作,在对接会上,经共同商讨,研究解决了市水务部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中长期困扰的一些实际问题。

随着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推进,市水务局行政职能的转变和审批权力的下放,窗口承办的审批事项和办件量明显减少,事中事后监管任务明显繁重。一是机构改革中市水务局部分行政职能被划转,河道、湖泊排污口设置和扩大审核事项已划转到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政务服务事项减少;二是依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8]252号)“县(区)使用中央投资和省市县(区)级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不分限额,按照项目隶属关系,由县区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可研,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要求,市水务局将县区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事项的权限下放县区水务局,市水务局政务服务窗口承办的大部分业务为县区水利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事项,现在审批权限下放了,窗口承办审批事项的办件量大幅度减少;三是从近三年来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看,防洪评价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事项办理频次较高外,其余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频次较低,有的甚至无人申请办理。随着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全面推进,防洪评价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将会归入综合窗口实施并联审批。因此,市水务局结合机构改革后新“三定”职能和人员配备实际,对市政务大厅水务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了优化调整:撤销市水务局政务服务窗口,保留发改委投资项目综合窗口的水务并联审批窗口,并由保留的并联审批窗口在做好并联审批工作的基础上,承接好政务服务窗口的其他政务服务事项。配备窗口工作人员2名,科长1名,工作人员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