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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制定出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十项制度

发布日期: 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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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保障全市农村饮水工程更好的长期发挥效益,我市在汲取近年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调研和反复论证,于近期制定印发了《天水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十项制度的通知》(天市水发〔2018〕431号),主要内容包括《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制度》、《水费和维护经费收支制度》、《实行运行情况月报表制度》、《供水运行交接班制度》、《巡察和维修管理制度》、《备品备件储存管理制度》、《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制度》、《水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宣传和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制度》10项制度。

该制度紧盯当前全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从人员招聘培训、水费和维护经费收支、巡察和维修管理等十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细化了工作任务,指出了工作重点,提出了工作措施,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为全市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