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加快解决我市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确保提前实现农村饮水安全目标,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提前实施天水市2018-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在深入调研论证并结合天水市“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规划和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际,天水市水务局起草完成了《天水市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讨论稿)》,《方案》完成后征求了相关部门和县区政府、水务部门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5月11日,《天水市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递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天水市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在组织实施好2018年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任务的同时,将2019年的部分建设任务提前到2018年实施,将2020年的全部建设任务提前到2019年实施,确保三年建设任务两年全面完成。
5月14日下午,由天水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动员大会。会上市水务局局长汪杰刚详细宣读了《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军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农村饮水安全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内容,虽然我市近年来实施了一大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集中供水工程受益人口达到271.04万,但是目前还有18.86万人依靠小电井、水窖解决吃水问题,同时由于部分工程水源变化、管护措施不到位、工程质量不高等原因,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依然突出。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加快推进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各县区和水务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行动自觉,从推进脱贫攻坚、解决民生问题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水利脱贫攻坚的首要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全力实施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解决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在项目实施前期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摸准摸清存在问题,合理确定工程方案。在资金方面,按照资金总需求,缺口资金市、县区各承担50%原则解决,市级财政将先期拿出2.1亿元予以配套,剩余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按比例陆续配套落实,各县区政府要加大资金筹措和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确保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在项目建设中要把质量摆在首要位置,加强质量监管,精心组织实施,把握工作重点,加强协调调度,确保每一处都建成高标准高质量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社会公认的“优质工程”、“精品工程”。最后,王军市长强调要求各县区靠实工作责任,在加快实施进度的同时要结合“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主动作为,提前分析研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情况,对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运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实施常态化、动态化管理,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会议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蒲军主持,分管副市长程伟东,市政府秘书长王祥林,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县(区)长、分管副县长,各县区水务局局长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