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清水讯: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精神及要求,清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积极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
清水县水务局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要求,全力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2017年8月清水县水务局起草制定了《清水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8月8日县委办、政府办印发了审议通过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总体目标、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确定了县级河长、乡级河长、村级河长共计428名。
8月29日,清水县召开全县落实河长制工作动员大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决策部署,迅速启动全县河长制工作,切实推进河道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建设,真正把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主要任务落实到位,努力打造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健康河流。
县级河长巡河、检查督查河长制工作紧锣密鼓开展,8月31日, 县委常委、副县长、樊河县级河长牛永祯带领水务局、环保局负责人,深入樊河新城乡段、永清镇段,汤峪河新城乡段,现场督查河长制落实情况。9月4日,县委副书记、松树河县级河长王新强、县人大常委副主任周新建深入松树镇松树河、后川河松树段等区域各河道,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等形式,就该镇“河长制”落实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9月8日,副县长、别子河县级河长马小平深入草川铺镇区域各河道,督查河长制落实工作,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
清水县各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陆续编制印发,全县河长制工作在有序开展,通过落实河长制,明确主体责任,整合各方力量,着力促进水资源管理、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行政执法等工作,确保有效遏制河道“八乱”现象,全县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重点河道岸线利用规范有序,河流水事秩序良好,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生态功能持续提升,实现“河畅、堤固、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清水县水务局办公室朱文哲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