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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水务局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动

发布日期: 2024-12-25
信息来源: 水土保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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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大我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根据《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甘水水保函〔2024〕3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天水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天水市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动,本次专项行动,以全市范围内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以来已审批及应当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已建和在建生产建设项目中存在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各类生产建设项目为重点,紧密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区、中办回访等反馈问题中涉及到水土保持整治整改问题的各生产建设活动,重点聚焦现场水土流失问题,以未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为主要线索及其关联的“未批先弃”“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程序性问题为重点,对全市范围内批复的已开工重大建设项目、全市水利项目、全市境内风电新能源项目、全市境内矿产资源开采项目等,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勘查、走访调查、现场督办等方式进行专项检查,建立了排查台账,排查出63个生产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和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等问题,立案查处2个。

根据排查出的问题市县两级水务部门联合开展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大检查。通过对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情况,水土保持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水土保持投资到位、使用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实施进度、质量及防治效果,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情况,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水土保持措施重大变更审批情况,历次巡查、督查、检查及审计整改意见落实情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情况,水土保持设施管护及运行情况等进行督查,下发整改通知和督查检查意见及整改通知,进一步提升监督检查综合效能。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项目388个,下发检查通知236份,下发督查意见(含量现场督察意见)242份,下发行政责令整改通知书12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