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治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切实加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按照黄委会和省厅有关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动的要求,我市组织重点对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以来已审批及应当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已建和在建生产建设项目中存在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各类生产建设项目,以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区、中办回访等反馈问题中涉及到水土保持整治整改问题的各生产建设项目或建设活动开展专项执法整治。重点聚焦现场水土流失问题,以未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为主要线索及其关联的“未批先弃”“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程序性问题为重点,按照上下联动、属地为主、专人负责、统一行动的原则,分批次全覆盖重点排查、问题认定和整治,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违法违规项目进行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为确保本次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市水务局印发了《天水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本次专项执法行动从2024年7月开始至2024年11月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