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平,加强各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规范管理,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管理的通知》(水保监督函〔2022〕21 号)、《水利部 2024 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2024 年全省水土保持工作要点》要求,从7月份起我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土保持方案质量自查工作: (一)自查范围:本次全覆盖抽查 2023 年全市各县(区)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本次自查的生产建设项目共149个。(二)自查内容: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为基础,以六个“是否存在”为重点开展抽查。(三)工作要求:对2023年审批的所有生产建设项目审批情况进行“回头看”,同时进一步补充完善 2023 年审批方案的系统录入工作,做到审批项目全部进入系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