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水务局关于张家川阳光水岸住宅小区后川河南河支流便桥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的通知
天市水发〔2022〕341号
天水宝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张家川阳光水岸住宅小区二期和谐桥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查的申请》(天宝房发〔2022〕16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天水市水务局委托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天水市麦积区组织召开了《张家川阳光水岸住宅小区后川河南河支流便桥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天水市水务局、张家川县水务局、天水宝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甘肃国信水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及相关专家。经现场踏勘,听取项目建设单位、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审查组对《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评审,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编制单位对《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审查组复核,修改后的《防洪评价报告》满足深度要求,并形成了审查意见(见附件)。现予以印发,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中提出的要求和措施,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和河道行洪安全。
附件:张家川阳光水岸住宅小区后川河南河支流便桥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doc
天水市水务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