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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水务局关于黄委三门峡测区社棠水文测站改建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 2021-10-15
信息来源: 水旱灾害防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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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水务局关于黄委三门峡测区社棠水文测站改建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天市水发〔2021〕352号

黄河水利委员会天水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黄委三门峡测区社棠水文测站改建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天勘〔2021〕16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2021年9月29日,市水务局组织麦积区水务局、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相关专家就三门峡江海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编制的《黄委三门峡测区社棠水文测站改建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性审查。经现场踏勘、听取汇报,专家组对《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编制单位对《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修改后的《防洪评价报告》满足深度要求,现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同意项目建设

黄委三门峡测区社棠水文测站改建项目位于天水市麦积区镇社棠镇牛头河段,地理坐标为东经105°57′38″北纬34°33′17″。社棠水文测站是黄河流域渭河水系牛头河的重要控制站,流域面积1846k㎡ ,属国家基本水文站之一。本次改建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将原测流断面改建为低水测流槽和全断面水位~流量在线监测平台。低水测流槽主要由进口收缩段、顺直段和出口消能防冲段等组成; 水位~流量在线监测平台上部采用2×40m矩形钢桁架结构,基础柱墩采用钢筋砼灌注桩,桩径1.0m,其中有2个柱墩涉河。

社棠水文测站改建项目是国家水文测站升级改造、实现自动化测流的重要设施,它的建设将有力促进和提升黄委三门峡测区实现水文在线测报功能,增强流量、泥沙等要素的在线监测能力,对提高水文信息服务水平、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科学调度具有重要意义,工程建设十分必要。

二、同意评价范围内防洪标准

按照《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和《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SL276-2002),同意黄委三门峡测区社棠水文测站改建项目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

三、同意防洪评价范围及评价对象

同意《防洪评价报告》评价范围:纵向以水位~流量在线监测平台河道断面为中心,沿牛头河上、下游各100 m,左右岸以堤防为界,评价对象为评价范围内所有建(构)筑物。

四、原则同意防洪评价技术路线

原则同意《防洪评价报告》以收集牛头河流域河道水文、地质、泥沙、历史洪水、河道冲淤演变及河势变化资料,采用现场踏勘、河道测量、资料分析和水文计算等方法进行防洪评价计算,按照计算成果进行综合分析评价,针对问题提出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的技术路线。

五、同意防洪评价计算结果

1.同意《防洪评价报告》设计洪水计算成果

牛头河社棠水文站设计洪水采用本站1958~2020年63年最大洪峰流量系列为基础,加入1933年历史调查洪水,按特大值处理,对以上实测和历史洪水所组成的系列按不连序系列进行频率分析,按矩法计算统计参数,采用P-Ⅲ型曲线适线,经合理分析后确定10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2120m3/s,5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1650m3/s,3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1210m3/s, 2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1070m3/s,1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630m3/s。其成果可信。

2.同意水面线计算成果

本《防洪评价报告》在牛头河测站断面(包括测站断面)上下游河道实测3个横断面,水面线采用高水报汛曲线和曼宁公式计算,即测站断面30年一遇洪水时,设计洪水位为1080.19m。20年一遇洪水时,设计洪水位为1079.85m。计算基本准确。

3.同意壅水分析计算成果

本《防洪评价报告》壅水分析计算采用《公路桥位勘测设计规范》(JTJ 062-91)中壅水公式进行分析计算,其成果为:当牛头河发生30年一遇洪水时,水位~流量在线监测平台断面最大壅水高度0.15m,壅水长度为53.9m。

4.同意监测平台下弦高程复核及柱墩冲刷深度计算成果

⑴根据《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JTGC30-2015)规定,本《防洪评价报告》复核满足防洪要求的监测平台下弦高程为1081.17m,拟建监测平台下弦最低设计高程为1082.35m,富余+1.14m,故设计监测平台下弦高程满足防洪要求。

⑵本《防洪评价报告》监测平台(墩柱)冲刷深度计算采用《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JTG C30-2015)中 64-1、65-2式计算,当牛头河发生30年一遇洪水时, 监测平台(墩柱)满足抗冲刷要求的最低冲刷线高程为1070.82m,监测平台(墩柱)底设计高程为1066.97m,富余3.85m,故监测平台设计(墩柱)基底高程满足抗冲刷要求。

5.同意对评价范围内左右岸现状堤防堤顶高程的复核计算成果。牛头河在评价范围内左岸建有浆砌石堤防,右岸建有砼护面堤防,断面形式为梯形,堤防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经复核,当工程建成后,牛头河发生20年一遇洪水时,监测平台上下游、左右岸堤防顶高程均满足20年一遇防洪要求,富余值0.03-3.0 m。

六、基本同意防洪影响分析及综合评价

基本同意该《防洪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洪综合评价。

七、同意防治补救措施及结论建议

同意《防洪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治补救措施、结论建议。

八、对工程建设管理的几点意见

1.建设、设计单位应优化设计方案,尽量加长进口收缩段溢流堰长度,并与左右岸堤防平顺衔接,防止测流槽“掉岸”。

2.工程施工时,建设单位应精心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合理选择堆放水泥、砂石料、钢材等施工物料的场所;弃渣应及时清运,严禁随意倾倒。

3.加强与当地防汛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接受当地防汛部门的监督检查。

4.应处理好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并解决好工程建设中的其他问题。

5.牛头河属山区性河流,发生洪水时,洪峰流量陡涨陡跌,施工时河道内严禁堆放施工机具及杂物以免影响行洪。如确需在汛期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在汛前按《甘肃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河非防洪建设项目施工度汛方案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水办防发〔2020〕21号) 》,编制《度汛方案》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后方可施工。

6.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麦积区水务局负责工程监督管理,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除河道内临时设施和工程弃渣等有阻碍行洪的障碍物,严禁在河道内建设任何形式的阻水建(构)筑物,确保河道畅通和行洪安全。

7.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内容实施,如建设方案发生重大变更,需重新编制《防洪评价报告》,重新审批。建设项目应在三年内开工程建设,逾期须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


天水市水务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