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省水利厅关于淤地坝安全运行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淤地坝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岗位责任制,我市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确定了市、县(区)、乡(镇)淤地坝防汛责任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甘肃省天水市2021年淤地坝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 .xlsx
附件2甘肃省天水市2021年中型以上淤地坝工程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xlsx
附件3甘肃省天水市2021年淤地坝工程防汛重点盯防工程基本情况表.xlsx
天水市水务局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