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省水利厅关于淤地坝安全运行的相关要求,淤地坝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岗位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县、乡已确定了水土保持淤地坝的防汛责任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甘肃省天水市2020年淤地坝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xlsx
附件2天水市2020年中型以上淤地坝工程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