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解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按照全省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我局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引领,在项目建设中锤炼作风,把作风建设的成效体现在项目攻坚上,加快项目建设提升监管水平,有力保障工程建的成、管得住,效益发挥好。


一、强化监督管理,提高建管水平。严格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基本程序,规范执行“四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行为,做好对在建工程的月调度和月通报工作,实现工程建设的动态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进度。督促抓好工程建设质量、已完工程申报验收和建后运行管理等,努力构建科学有力规范的水利建设管理机制。
二、强化进度控制,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处理好工程施工和安全度汛的关系,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进度,倒排工期,节点控制,强力推进,按期完成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型水库后期扶持等项目建设任务,完成中小河流治理30公里、张家川县东峡水库、石峡水库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秦安县苏家峡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项目建设,同步抓好全市在建项目按建设进度支付资金。
三、强化行业监管,有效规范市场秩序。落实建设管理相关规定,突出项目法人实施、政府监管两个主体责任。强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确保招投标公开公正、阳光透明。严格督促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等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严格落实《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努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抓好市场主体信用等级与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投标资格管理挂钩与奖惩机制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