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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

发布日期: 2022-03-04
信息来源: 河湖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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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妨碍河道行洪的阻水建筑物、人类活动侵占原河道、缩窄河道等10类问题进行排查整治。此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分为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两个阶段。统筹安排排查整治工作,目前全面排查阶段已于2月底结束。

为高质量完成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市水务局印发了《天水市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对照水利部推送我市的337个卫星遥感疑似问题图斑,组织各县区进行全面核查,同时结合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开展全面排查,摸清情况、找准原因,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对通过核查全市共发现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14个,针对发现的妨碍行洪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类研究、落实整改,研究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个清单”,逐河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为下一步集中整改打好坚实基础。对于不属于妨碍河道行洪或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问题,也建立档案,保存现场照片、注明原因,并将逐级上报。

在下一步集中整治阶段,市水务局将组织相关县区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充分利用“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完善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执法力度,做到直面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标本兼治,并对完成清理整治的问题逐项进行验收,点对点按照问题清单逐一进行销号,按时限要求全面完成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确保河道行洪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河长制办公室将通过现场核查、验收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并将排查整治工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河湖长制有关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