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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治理守护河道美--清水县河长制推进河道综合效益提升

发布日期: 2020-08-05
信息来源: 清水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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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长制工作中,清水县紧紧围绕“河畅、堤固、水清、岸绿、景美”总目标,加快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道综合整治,为打造生态清水提供有力保障。

一、严格落实河长职责,河道巡查监管规范化、制度化。一是不断创新巡河模式,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建立了“巡河日志+手机APP+短信提醒函”巡河模式,利用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各级河长手机上安装巡河APP,在记录好巡河日志的同时,将巡河过程上传到手机APP,实现了河长巡河“双同时”。建立信息化短信平台,及时提醒各级河长按巡查要求进行巡河,确保巡河频次,进一步保障巡河质量。二是实行“河长+警长制”,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认真落实“河长牵头、部门协作、分级管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对应河长配套设置河道警长,全县共设立河长428名,河道警长76名,配合各级河长认真开展工作,有效解决“四乱”等河道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河道行洪安全畅通,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今年以来,各级河长累计巡查河道945人次,其中县级河长巡河45人次,乡级河长巡河120人次,村级河长780人次,河长巡河履职步入常态化。

二、强力推进河道综合整治,水域环境持续改善。一是扎实开展河道疏浚、清淤、综合整治。今年以来,投入资金80万元,对牛头河永清镇柳湾至红堡大桥段、南道河南峡等重点河段进行平整疏浚,累计整治河道45公里,回填水坑15处,清理河道垃圾、杂物50余吨,清理土石方6万立方,切实加强河道清淤疏浚,保障行洪安全畅通。二是持续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巩固整改成效。按照《关于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决定》的省总河长 1 号令要求,持续强力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加强源头治理,将整治重点向重要支流和农村河道延伸,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和规范化清理整治,严格对照问题台账和清理整治标准,着力清存量、遏增量,有效解决了一批河湖“四乱”突出问题,确保了河道干净整洁,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三是强化水域岸线管控,提升河道空间管控能力。对牛头河、后川河两条市级和汤峪河、樊河、白驼河、稠泥河等县级河流管理范围进行了划定工作,将构建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明确的河流管理与保护体系。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污染防治能力。在白沙赵沟村建成1座自动化污水处理站,日处理污水量20立方。在黄门、永清、白沙、贾川等人口较为集中的乡镇建成6座生物降解污水处理站,对收集的污水处理后基本达到无害化排放。定期对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轩辕纸业、天河酒业、华盛农业等全县重点涉水企业进行出水口水质监测,延伸城区污水管网4500米,排查治理入河排污口17个。五是推进水环境生态修复,提升水环境承载能力。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推进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备全覆盖,确保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水土流失防治及生态修复,使牛头河水质连续5年达到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在县内河道河岸累计栽植各类苗木4.3万株,绿化285公里,打造河岸景观节点13处,着力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朱文哲供稿,成金平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