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赋予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近日,甘谷县水务局水土保持站组织水土保持行政执法人员,深入矿山开采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生产建设行政事业单位,对水土保持政策落实情况及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通过查看现场、翻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答疑、政策宣传等方式,重点了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办理情况和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并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个别生产建设项目没有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执法人员现场下达检查意见或整改通知,送达生产建设单位,建立问题台账并跟踪处理。并通过宣传政策和办理程序的解释,要求建设单位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认真履行《水土保持法》的规定,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防在建设过程中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甘谷县水土保持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黄河流域“重在保护,要在治理”指示精神,按照“水土保持强监管、综合治理补短板”的总要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抢抓新机遇,适应新要求,树立新理念,锐意进去、奋发有为,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把水土保持强监管作为引领、推动、倒逼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奋力开创全县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新局面。
目前,已依法检查生产建设项目46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项目20家,均已下达整改或限期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通知书;督促按期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手续32家,计划7月底前,累计征收水土保持费60万元。通过本次监督检查,将进一步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自觉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并认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全面提升生产建设项目单位水土保持法律责任意识,有效预防和制止人为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