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要求,现将已完成整改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二十三项
反馈问题:天水市对建筑垃圾收集处置重视不够、统筹谋划不周,未编制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和设施设置规划,建筑垃圾填埋消纳场所建设严重滞后,除秦州区和秦安县外,其他县区尚未建设正规的建筑垃圾填埋消纳场所。同时,建筑垃圾处置监管不到位,部分施工企业利用渣土车将大量建筑垃圾直接倾倒至自然沟壑和河道滩地中,占用土地、覆压植被等破坏问题突出。
整改目标: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甘肃省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办法》及规划要求,分年度完成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任务。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建设局
整改情况:针对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二十三项整改任务,我市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责任落实,细化任务分解,加强督导检查,着力推动问题整改。
《天水市环境卫生工程专项规划(2020—2035)》已经天水市规划委员会批复,对全市建筑垃圾处理进行统筹布局,逐步推进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目前,秦州区建筑垃圾填埋场已开工,完成项目一期办公场所建设和基础处理,正在组织验收,验收完成后可进行消纳,二期工程正在准备设备招投标和土地征收。麦积区、甘谷县、武山县已完成前期手续办理,清水县、张家川县各一座已开工建设,秦安县正在完善手续,前期工程已开展建设。各县区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全面排查建筑垃圾倾倒情况,对建筑垃圾非法倾倒点进行清理整治,坚决杜绝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现象。市纪委监委对市住建局、武山县、清水县、张家川县住建局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天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0月30日,共5天。
受理部门:天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8213949
联系地址:天水市政务中心3号楼12楼12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