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普查清查工作正式启动以来,我县按照省、市工作安排,相继开展了名录库清查比对、普查小区划分及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聘、基本名录单位摸底清查和汇总建库等工作,现将2018年二季度主要工作简报如下:
一、普查小区划分。按照边界完整封闭、交界明确清晰的原则,我县依据村(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和行政区划地址代码确定了普查小区354个(344个行政村、10个居民委员会),实现了辖区内普查小区全覆盖、管辖无交叉。同时,为方便乡镇一级普查工作开展,根据省污普办要求,以镇为单位划定了普查分区22个,其中城关镇划定分区5个、洛门镇4个。
二、普查员与普查指导员选聘。县污普办严格按照污染源普查“两员”选聘管理有关规定,经过单位推荐、甄别讨论、初步培训,上报确定“两员”93人,其中普查指导员10名、普查员83人。目前,全部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已获得省污普办下发的编号。
三、名录库清查对比。我县由国家下发和省、市级补充形成的清查底册对象数量共1275家,县级增补清查对象40家,最终形成清查名录库1315家,包括规模化畜禽养殖A类269家、采矿业B类90家、制造业C类875家、水电热气生产供应单位D类73家、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单位N类8家。
四、污染源现场清查。经过实地访问核对、逐户摸底排查,我县对全部清查对象造册登记,对达到普查标准的进行了归类建档,对不建议纳入普查的采集整理支撑材料,共核查清查对象1315家。经核实后,确定纳入污染源普查的对象共167家,包括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10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57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家。此外,确定入库生活源锅炉21台、入河排污口26个。目前,已完成清查软件填录和数据上报工作。
五、普查信息化建设。我县按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方案》要求,已实现与天水市环保专网联通,配置到位办公电脑2台、激光打印一体机1台,申报集中采购移动终端43台,终端采购已签订合同、等待付货。
六、县级质量核查。清查工作开展期间,省、市普查办共对我县开展了二轮督导,通过省级普查指导员的技术指导,有效地提高了我县清查工作质量,推进了工作进度。同时,县普查办对各乡镇清查工作开展核查,下发清查工作通报2期,督促各乡镇普查员严格按照清查技术规定,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七、普查保密和档案管理。县普查办制定了普查保密工作制度,与“两员”签订了保密承诺书,落实了普查专用电脑物理断网和移动介质专款专用。我县承接的名录库均由市普查办通过光盘刻录形式下发,县普查办经过核实比对后也通过光盘刻录形式向各乡镇普查员下发了本地名录,所有涉密信息严禁在微信群或电子邮箱传递。县普查办确定了保密和档案工作专员,对普查工作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分类归档,严格杜绝了普查信息外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