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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加强水源地保护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发布日期: 2018-11-27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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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确保全县人民饮用水环境安全,清水县强化措施,开展水源地环境整治,保障群众健康用水。

  一是开展乡镇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摸底调查。排查周边环境隐患,对保护区范围内的企业,养殖场,农田,住户逐一摸底登记。

  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继续把改善水环境质量纳入重点工作日程,大力开展以保护饮用水源地和加强废水排污企业环境监管等为重点的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控制饮用水源地防护区内新建项目,禁止一切从事污染水源的建设行为,重点排查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企业、养殖场和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等。

  三是加强源头监管。严格控制项目审批关,对可能影响水源地安全的项目实行限批、慎批、拒批,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审批可能造成水源污染的工业、农业、商业及服务业等项目。推行农业无害化、有机化生产。

  四是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制定饮用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政府、部门、企业三类预案有效衔接的水源地应急预案体系。提升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水平,提高水源地应急保障能力,及时处置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确保障饮用水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