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我县印发了《清水县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严密组织,全面贯彻,确保了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有效落实。
方案坚持“正确面对、照单全收、举一反三、全面整改、不留死角”的原则,把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相结合、与落实环境保护各项政策措施相结合、与贯彻全县环境保护“九大行动”相结合、与实施全县污染防治“十大工程”相结合、与打赢打好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相结合、与推进全县绿色生态产业发展相结合,推动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效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