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将问题整改到位,为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做好准备。秦安县结合省、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成效复查复核工作要求,在全县开展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专项督查。

一是强化组织,周密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由县整改办牵头做好协调统筹,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担任组长,抽调县委办、政府办、督查室、环保局、住建局、畜牧局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2个专项督查组负责开展专项督查工作。为确保督查工作有序开展,2018年12月10日,县委、县政府向相关镇和部门印发了《秦安县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督查方案》。
二是全面复查,重点督查。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我县的26个问题和转办的26件信访问题进行全面的复查复核;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交办信访、市级和县级督查中发现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重点督查。
三是问题导向,督办整改。在督查中坚持以各级督察反馈问题和排查发现问题为导向,能马上解决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立即整改,短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向责任单位以县整改办名义专门下达《环保督查整改问题现场交办单》,交办单采取统一编号、整改办盖公章合缝形式、载明发现的问题、整改要求和时限等内容,正式交办相关责任单位,确保真督实查,问题跟踪整改到位。
从2018年12月15日开始,至12月31日,秦安县2个专项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现场、查资料、访群众方式,共发现畜禽养殖污染、工地扬尘污染、道路施工扬尘、随意焚烧等点上的问题27个,下达交办单27份。下一步,督查组将组织开展交办问题后督查,确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