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省生态环境厅专家组一行4人,对我县2018年度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现场绩效评估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朝波及市局生态科有关人员陪同检查,县分局负责人全程陪同检查。
检查组通过调阅资料、现场查看、走访问询等方式,先后深入安远镇南城村、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施工现场等点位,就我县2018年实施的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进行检查,2018年,我县共争取到中央环保专项资金3120万元,其中:120万元用于安远镇南城村、礼辛镇上街村两个贫困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3000万元用于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建设。
检查组指出,甘谷县实施的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基本上能按项目申报的内容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指出,在软件资料、项目实施的细节上还有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