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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召开重点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

发布日期: 2019-05-19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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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增强企业法律意识、环保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有效解决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4月16日,县环保局对全县46家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

  约谈会上,通报了全县重点环境问题,并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讲解,进一步增强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

  傅志琦局长就各企业环境问题整改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一是尽快查漏补缺,健全完善档案资料。各企业尽快对环保档案资料进行核查,尤其是环评资料,监测报告、验收报告等,一定要归档整理,并由专人管理,确保资料齐全。二是紧盯整改时限,限期完成整改任务。针对各自存在的大气、水、土壤方面环境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尽快完成问题整改。三是各企业要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迅速推动问题整改。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将严格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采取突击检查、高限处罚、移送司法机关等方式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深度治理,确保我县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