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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危废管理 确保环境安全

发布日期: 2019-10-09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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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清水县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日常环境监督管理,降低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我局对清水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甘肃天河酒业有限公司等危废产生单位进行了全面隐患排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一是合理、安全贮存。按危废贮存量,建设符合标准的危废贮存室,不同特性废物进行分类收集,且两类危废间有明显的间隔(如过道、隔墙等),危废贮存场所要建设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废水导排管道等防水、防渗漏措施,并建设应急池。并设置规范的警示标志、标识、标牌。

  二是按要求及时处置。危废贮存室不能存放1吨以上的危险废物,要按要求联系危废处置中心及时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企业危险废物转移,必须做到一车一单,编号并存档,同时做好转移联单发放登记,并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台账。

  三是严格危废申报登记。在年度申报工作中,确保申报率的同时注重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认真复核审查,确保不漏报、不瞒报。

  四是严格企业内部管理。督促涉危企业建立完善内部危废管理台账,将危废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如实记录并及时归整入档备查,做到规范有序。

  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切实落实危废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违法企业查处力度,对于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污染事故的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格追究责任。